王亚新
(湛江师范学院商学院)
摘要:龙头企业是湛江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湛江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力量不足、资源有限,因此可以通过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克服技术创新障碍,提高创新能力。就目前湛江龙头企业现状,文中提出,应该通过抢占技术创新战略高地、订立契约、利用国家及广东省的政策、以现有科技创新扩散平台为基础,建立行业间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克服单独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经济资源有限的制约,提高湛江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实力。
关键词:技术创新 龙头企业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作者简介:王亚新(1963-),女,湛江师范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农业和农村发展。
资金项目:本文为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阶段成果,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农业技术创新研究》,编号2010B070300101。
一、湛江农业龙头企业简单介绍
龙头企业是湛江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十一五期间,湛江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4%,粮食、蔬菜、糖蔗、香蕉、菠萝、花卉等作物面积和产量居广东省第一位,水产品产量105.62万吨,获得“中国对虾之都”称号。同时,湛江涉农加工业又是工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湛江规模以上涉农加工业企业情况见下表1,可见,作为龙头企业基数的湛江涉农企业,是湛江工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无论是对于农业发展还是工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1:2009年湛江规模以上涉农加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涉农企业涵盖领域 |
企业个数 |
占湛江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比例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竹草制品、家具制造业 |
291 |
34.98% |
3210947 |
31.21% |
湛江涉农企业的发展成绩巨大。经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核,省政府确认,湛江共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家,在我省各地级市中名列第二。(见表2)
表2:广东省各地级市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地级市名称 |
广州 |
湛江 |
梅州 |
深圳 |
河源 |
潮州 |
云浮 |
龙头企业
数量 |
26 |
24 |
18 |
14 |
14 |
14 |
14 |
在全省位次 |
1 |
2 |
3 |
4 |
4 |
4 |
4 |
地级市名称 |
惠州 |
阳江 |
茂名 |
清远 |
汕头 |
佛山 |
江门 |
龙头企业
数量 |
13 |
13 |
12 |
12 |
11 |
11 |
11 |
在全省位次 |
8 |
8 |
10 |
10 |
12 |
12 |
12 |
地级市名称 |
珠海 |
肇庆 |
揭阳 |
韶关 |
东莞 |
中山 |
汕尾 |
龙头企业
数量 |
10 |
9 |
8 |
8 |
7 |
7 |
5 |
在全省位次 |
15 |
16 |
17 |
17 |
19 |
19 |
21 |
资料来源:《关于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农〔2010〕438号。
从农业的角度来看,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是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湛江市委九届十三次提出“争创广东省现代农业示范市,推动我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农业技术创新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展望十二五,探讨和完善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对于推动湛江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十一五”期间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分析
(一)“十一五”期间农业龙头企业现状分析
依据国家农业产业化联系会议的定义,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并且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政府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1]。根据农业龙头企业主业类别,湛江24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制糖企业7家,水产品加工类企业7家,食(果)品加工类企业4家,畜牧养殖类2家,饲料类企业2家,剑麻加工和木家具企业各1家。全部24家企业中,虽然22家企业都可以认定为居于产业链中利益最大的下游,即农产品加工环节,但是产品只是传统加工品,加工深度不够,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从而产品附加值不高。在24家企业中,拥有“育种、养殖(种植)、副产品、产品深加工、销售”较为完整产业链的复合型企业集团有2家,其他企业产业链条短,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都不高。我市还没有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
(二)湛江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现状
农业龙头企业强烈依赖农业生产环节。而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过程中,农业生产环节面临着更高的技术创新要求和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加速高新技术向农业的全面渗透和促使先进适用技术及时充分地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是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整体水平的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重点在于解决当前农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农业高新技术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具有高度的创新性、综合性、渗透性,知识技术与人才的聚集性、资本密集性和增值性,其核心是创新,结果是创造效率更高的新的生产体系,获得更大的利润。
农业适用技术的发展重点在于推广当前农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常规技术问题。其应用的目标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追求单位土地面积上常规产品产出的最大化;二是培植和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实用技术的推广,将提高资源利用的有序性和效率,使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大幅度提高。采用和推广适用技术,可以提高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效率性和资源使用的长远性,使区域特色农业的开发成为可能。
调查表明,湛江龙头企业农业技术创新活动,主要围绕实用技术进行创新,农业技术创新的目标是提高产出数量,其次是保证产出品的质量。从技术创新的模式来看,主要是模仿创新和引进创新。从企业组织制度构成来看,多数企业没有专门从事技术创新的机构,即便设置了农务部门,其任务也仅是推广常规技术。企业员工素质普遍不能适应农业技术创新的要求。
总结我市“十一五”期间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现状可见,虽然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多,规模也比较大,对当地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大多数企业经营产品和方式缺乏独特性,具有高新技术的龙头农业企业数量偏少,技术创新能力总体偏低。
三、合作创新模型的建立
如前面的分析,目前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总体偏低。那么,为了提高农业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必须发挥“1+1>2”的共赢模式,强调合作创新。所以这里先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合作创新模型。
(一)模型假设
现进行合理的假设:
(1)合作双方是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2)在技术创新的合作中,其中一方是技术需求[2]企业,另一方是技术提供方(可以是农业技术开发公司、农业院校、科研机构等)。所以合作创新模型的主体由技术需求和技术供给双方构成。
(3)假设双方技术创新合作的次数为n,设每一次合作创新总投入为T(包括各种生产要素,归纳起来可以是劳动L和资本K,能够用货币进行折算),设技术提供方和技术需求企业的投入份额分别为a和b(一般情况下,提供方消耗的是技术设备、研发费用等,需求方主要是配合研发的费用、购买和利用技术的资金等),那么a+b=1。
(4)如果双方基于信任的基础上采取合作创新行为,则它们所获得的收益与合作的效应系数K(K>1)正相关;否则,如果合作双方不相互信任,双方都采取背叛[3]行为,则它们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的合作行为,所获收益为0,双方的投资也为0;假如有一方实行合作创新,另外一方不实行,采取搭便车行为,可以认为采取创新行为的一方的投入所得被不实行的一方获得一半,并导致以后双方不再进行合作创新。
(5)设合作双方,技术提供方(设为A)采取创新合作行为的概率为x(0<x<1),相应的不实行合作创新行为的概率为(1-x);技术需求企业(设为B)采取创新合作行为的概率为y(0<y<1),相应不实行的概率为(1-y)。
(6)设双方的合作创新是受一种正反馈的激励(或称贴现因子,具可累积性),用d(d>0)来表示,它们合作的默契度是与合作次数成正比。可以推出,d的值越大,合作收益越大,创新也就效果就越好。
(7)企业内部的员工对企业间的合作创新可以起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支持创新则起推动作用,反对或态度漠然则起阻碍作用。设该影响因子为r,因为影响因子体现程度的变化,所以r的取值范围为0%—100%,则0<r<1)。
(二)模型建立
根据以上的假设,可以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当两个主体进行充分合作很成功时,双方可以节约相关研发成本,投入的成本将会转化为收益,双方按投入比例分成,有:
A的支付矩阵为:
B的支付矩阵为:
第二种情况:当A实行合作创新而B企业没有时,A的支付矩阵为0,B的支付矩阵为:。
反之,当B企业实行而A没有时,A企业的支付矩阵为:
第三种情况:当两个主体都没有实行合作创新时,两者的支付都为0.
根据以上几种情况,可以构建出两个主体在第n次合作创新博弈时的支付矩阵图,如下:
表3: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合作创新博弈支付矩阵
|
技术需求方(B) |
|
实行合作创新 |
不实行合作创新 |
技术提供方(A)
|
实行合作
创新 |
|
0
|
不实行合作创新 |
0 |
0
0 |
四、模型分析与结论
假设技术创新合作双方的信息是对称的,那么这两个主体是选择合作创新与否,关键就在于对选择合作创新时的期望支付和选择不合作时的期望支付之差D的大小。
根据前面模型的假设与推导,可以得出:
同理可以推出:
通过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
(1)若K、r一定时,当n、d较大,a或b相对较小;反之,若当n、d较小,则a或b就相对较大。可以,可以得出结论:两个主体之间合作的默契度与合作次数成正比。如果双方成功合作的次数少,则双方信心不足,不利于合作的开展。
(2)当n、d、r一定时,如果k较大,则a相对小,反之亦反。由此可以得出:当预期的合作创新收益较大,则创新的合作效应较大时,两个主体进行合作的意愿就越大;反之,如果预期收获小,双方合作的动力就会不足,除非在合作过程中,该主体能在很大程度上占主导地位,它才会愿意合作。但在此情况下,另一方一般会不同意进行合作。这种情况在龙头企业的技术合作创新中会经常出现,比如说:某农业研究机构愿意和某龙头农业进行技术合作创新,但假如该科研机构只是为了“成果”而研究,对企业的实际应用意义不大时,企业一般不愿意进行合作。
(3)当n、d、k一定时,如果r较大,则a或b相对可以较小;如果r较小,则要求a或b相对较大。这就说明,企业内部的员工对企业创新合作的支持力度起着关键作用,也即如果企业内部员工不支持两个主体进行合作创新,则难以开展或收效较低。
五、基于虚拟组织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技术创新的策略探讨
以上从建立和分析合作创新模型的角度论证了龙头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的一种有效模式——合作创新。那么,如何更有效地实现技术的合作创新,现代企业技术创新的虚拟组织的模式就是一条可行之路。
(一) 农业龙头企业虚拟组织模式的内涵
虚拟组织模式起源于90年代中期的美国,是指各主体在共同的利益驱动下,为达到一定的预定目标而进行动态组合的组织形式,具有合作性、动态性、组织扁平化等特征[9]。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创新有很多实现手段,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的虚拟组织是其中有效的模式之一。其具体形式各种各样,但基本精神在于通过实现内外资源的整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虚拟组织模式的优点,简明概括如下:
第一,能够彼此优势互补,实现共赢互利。各农业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但往往缺乏技术推广的能力。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推广能力强,但创新能力往往不足。所以双方就某一共同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合作创新,能够扬长避短,有效发挥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化优势,实现共赢。
第二,虚拟组织模式强调组织机构的扁平性质,这种组织能加强企业内部信息的有效沟通,有利于对市场环境变化做出快速反应。
第三,动态性的组织模式更加灵活,有利于减低企业和合作机构的管理成本。同时能动态地集合和利用资源,从而保持农业技术的领先水平。
(二) 基于虚拟组织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技术合作创新的策略建议
第一、在农业技术合作创新的虚拟组织中建立合理有效的“委托——代理”制度。对于合作创新双方或多方主体来说,在加强农业技术合作创新理念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委托——代理”机制。从前面农业技术合作创新模型分析中可以看出,加强合作创新理念,争取各企业和机构内部员工对创新合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为了加强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沟通和管理监督、提高相互之间的信任、培育良好的合作环境,光靠理念是不够的。必须从制度的层面出发,建立一种有效“委托——代理”制度。因为在农业龙头企业技术的合作创新中,虽然是合作,但合作中也有委托代理,往往一方着重于技术发明及提供,另一方则主要是技术需求,为了达到多赢目的,委托代理机制必须能保证创新成果的合理分配。为此必须做到以下:供需双方的“委托——代理”机制因合作的主体而异,这是因为在微观层面,不同企业或机构经营状况和目标不同,技术创新的委托代理不能一概而论;机制的设立必须着眼于长远的合作,技术的合作创新可以看做是一种重复博弈,如前面模式推导出来的结论:技术创新合作的次数越多,相互间的默契度就越高,成功的机会就越大。所以共同的长远的利益要求任务一方都不能短见地损人利己。
第二、农业技术创新的虚拟研发组织要注重构建有机联系的多维度体系,促进人才流、资金流、信息流、知识流的充分流动(见下图3)。创新主体布局上要加强“产学研”的有机联合,产学研的联合是农业技术创新的虚拟组织中不可或缺的合作主体,根据不同的实力和不同的研发项目组建的虚拟研究组织,能加宽合作研究开发成果的技术范围,加速技术创新的速度;创新链构建上要把研发活动由“阶梯式递进的模式”[4]变成各阶段相互交叉、相互依存、互为反馈、互为促进的“有机联系模式”,这样才有利于提高成果的转化率,缩短产品从构思到产出乃至推向市场的周期。另外,在战略选择上要注意宏观、中观、微观各级制度的协调。制度安排是虚拟组织有效运作的保障,要努力建立“宏观上导向明确、中观上结构清晰、微观上权责分明”的龙头农业企业技术合作创新的虚拟组织。
第三、从政府产业政策和调控的层面看,由于农业龙头企业在技术的合作创新中会具有外部性[5]的特征,因此,龙头企业技术合作创新在遵循市场机制调节的基础上,必须依靠政府的政策制度干预。政府的作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当好“引导和服务”的角色,提供信息支持等公共服务和规范“科技创新补贴”制度,为技术创新创造便利条件。良好的信息平台有利于大大减少重复投资和重复研究,提高合作主体的R&D能力和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效率。另外,对“科技补贴”制度要更加规范化,防止和抑制农业技术创新虚拟合作组织“骗补”行为[6]。二是引导虚拟组织竞争的有序化,通过组建虚拟研发组织联合研究并不是取消竞争,而是组织内各主体间由合作前的纯粹竞争关系变成一种合作与竞争共存的关系。在这方面,政府也应做好引导和规范工作。
六、结语与展望
综上所述,针对湛江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在十二五规划期间,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基于虚拟组织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技术合作创新是一条有效途径。笔者认为,如何在具体操作的微观层面,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虚拟组织合作创新模式的有效运作,使得其能充分发挥资本优势、抗风险优势、技术优势、组织创新优势和管理创新优势,是农业技术创新应深入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傅家骥.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1] 约瑟夫·熊彼特著.何畏等译.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1] Wheelwriht·StevenC and Clark·KimB.2002.Revolutionizing Development.New York:The Free Press.
[1]傅家骥,雷家骕,程源著.技术经济学前沿问题[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1] Hayami. Y. and VW.Ruttan:“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Baltimore,Md,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USA,1998.
[1]速水佑次郎。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2月。
[1]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商务印书馆。1987年3月。
[1] Daniele Archibugi and Marion Pianta. Aggregate Convergence and Sectoral specialization in innovation[J].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Volume 4,number 1.17-33.
[1] 杨映辉.农业推广的国际比较[J].中国农技推广 2004(4):23-25.
[1] 肖焰恒.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理论的构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1)106-109.
[1] 齐晓辉. 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J].科技管理研究,2010(6):22-24.
[1]沈映春.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选择与政策分析[J].科技与经济,2006(2):29-31.
[1]高启杰.中国农业技术创新模式及其相关制度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4(2):53-57.
[1]李敬波.提高农业企业研发能力有效途径的探讨:企业研发组织虚拟化运营[J].管理现代化,2005(11):28~30.
该模式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的步骤。
|